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10-10 |
(五)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基地单位土地面积工业增加值高于当年本市或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应指标水平. 基地内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低于当年本市或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应指标水平. 两化融合 实施重大应用示范项目依托企业普遍根据《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试行)》要求,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开展贯标试点工作.
五、培育建设的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产业规划布局. 加强对示范基地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支持.示范基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基地自身产业基础和优势,选择智能制造产业中若干重点行业,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基地产业布局,解决产业发展空间需求和环保条规约束,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等.
(二)实施政策扶持. 1.优先在示范基地中择优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国家级智能制造基地试点、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等. 2.引导和支持基地内重点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国家智能制造专项. 3.在基地内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以 产学研用 对接的方式,支持制造企业、系统集成商、高校科研机构、用户企业等共同开发应用示范项目. 4.鼓励和支持基地建设定位于基础性与高端核心技术、关键核心器件与系统开发,具有技术自主性和产业公益性的产业公共创新平台.
(三)开展招商引资,促进高端项目和企业落户. 省市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引资.推动示范基地引进智能制造高端项目或并购收购设立公司,试点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利用地市招商引资优势,推动国外著名机器人公司及国内外高端智能制造企业落户示范基地.积极配合示范基地协调解决土地、环评等项目落地问题.
(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支持示范基地企业建设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支持示范基地采取依托国家和省级技术机构、系统服务商、骨干企业、专利联盟等形式,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检测试验平台、技术转移机构等产业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
(五)组织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 对基地内重大智能制造项目创新成果,组织专场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会,搭建智能制造科技成果与产业化现实需求对接平台.
六、基地管理
(一)管理体制 在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按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进行管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指导、协调全省范围内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的培育建设,制定促进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
基地所在地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当地基地建设,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基地建设书面推荐函,制定当地扶持基地发展的措施,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各地级以上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申报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基地培育建设,依据基地发展规划,对基地建设和发展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年度报告. 各示范基地所在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于每年1月15日前将基地上一年发展情况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年组织对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对于评价优秀的基地,将优先推荐申报省政府和国家组织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智能制造基地试点.对于评价不合格的基地,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对于连续两次评价不合格的基地,将撤销称号.评价办法另行制订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