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6-10-11 |
十、比赛器材
(一)球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比赛用台.
(二)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比赛用球. 十
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比赛: 1.团体比赛按各组别录取名次,并给予奖励. 2.团体比赛参赛队多于16个队(含),录取前八名;
少于16个队,录取前三名.
(二)单打比赛: 单打比赛按各组别录取名次,并给予奖励.参赛人数在32人以上(含),录取前八名;
少于32人,录取前三名.
(三)获得会员联赛分站赛团体和单打各组别冠军者可向中国乒乓球协会申请授予业余运动健将称号.
(四)会员联赛各站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设奖金和奖品. 十
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
(二)各分站赛赛区赛事督导、裁判长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
三、各分站赛区按照总规程的规定,制定出本站比赛的补充通知,由中国乒乓球协会统一在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tta.cn)正式下发. 十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乒乓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