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10-12 |
一、杰出高层次人才(A类)
(一)国家最高科学进步奖获奖科学家,我国"两院"院士、外国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内及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白俄罗斯等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或首席专家,863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二)近五年来,获得以下奖项的高层次人才: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一等奖完成人前2名、二等奖完成人前1名,中国专利金奖前1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南粤功勋奖和南粤创新奖.
二、创业创新领军人才(B类)
(一)近五年来,入选或获得以下奖项的高层次人才: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一等奖完成人除前2名以外、二等奖完成人除前1名外其他核心成员,中国专利金奖除前1名以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其他核心成员. 2.国家"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珠江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二)近五年来,获得以下奖项的高层次人才: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和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完成人前3名、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完成人前3名,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三)近五年来,担任以下职位的人才: 国内及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白俄罗斯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排名前2名的副主任,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四)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三、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C类)
(一)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珠江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促进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引进的博士学位以上人才,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
(二)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所引进的非在编博士后、博士学位学科带头人.
(三)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曾获得县(区)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发明专利)或相关优秀科研工作者荣誉称号的高层次人才;
金融高管人才(地区总部或金融一级法人机构主要负责人).
(四)近五年来,获得以下奖项的人才: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及优胜奖,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