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10-21 |
电话:0834-
6726633 地址: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5室
十、银行信息 户名:冕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凉山冕宁支行 银行帐号:129339801662 用途: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谈判须知1. 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附后 投标资料表 2. 采购预算:人民币280000.00元整.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采购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 5.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5.1 投标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谈判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具体投标供应商资格详见 投标资料表 ) 5.2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 投标费用 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质疑 7.1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7.2 质疑书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理由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提出质疑的日期. 7.3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时,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4 供应商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
(3)质疑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4)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5 被质疑人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质疑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供应商修改后在本办法规定的质疑期限内重新提出质疑,重新提出质疑日期为提出质疑日期,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7.6 供应商不按本办法规定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 7.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 投诉 8.1 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冕宁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 8.3 投诉人提供的投诉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8.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