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6-10-31 |
(一)购机:购机者根据需要可在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自主选购我市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
(二)申请:购机后,购机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购机具(区县自定)、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经销商可以不上传系统)、一卡通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账号、开户行)、以及区县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他材料,主动到当地政府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办理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形成补贴资金申请表.购机后的申请时间期限及是否带机申请补贴,由区县确定,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坚持 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 ,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
补贴资金已用完的不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受理.
(三)确定: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要的前提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 先到先补,用完为止 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具体办法由区县制定,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四)公示:经资料、机具及合规性审查后,对符合补贴资格的购机户,办理补贴的部门应向其签发《购机补贴受理单》,应明确提醒购机者应遵守的政策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经对外公示7日以上,无异议则生效;
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五)结算:农机购置补贴办理部门应及时整理好《补贴资金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及时将结算明细表送区县财政部门.
(六)兑付:区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一定时间内,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对个人购机者,补贴资金原则上应拨付到 惠农一卡通 存折上;
对农业生产者经营组织,补贴资金应直接拨付至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 从受理申请到资金拨付的兑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0天,达到至少每季度结算兑付一批,具体兑付时限由区县设定,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全部补贴资金兑付要求:每年1月底前须全部兑付上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机具的补贴资金.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区县可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此类机具的补贴.具体实施办法及预留资金比例由区县制定,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对购置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