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30 |
一、年度减排目标 根据我市 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城镇人口增长等预测结果以及重点环保工程建设实际,省政府下发我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2%(减排0.19万吨);
氨氮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2%(减排0.023万吨);
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3年上升2.4%(增排0.06万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4.0%(减排0.12万吨).
二、主要减排任务
(一)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把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把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保试运行和验收的必要条件.实施区域、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电力、钢铁、水泥、造纸、印染、制糖、畜禽养殖等行业实施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所有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严格履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水总量.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评审批,所有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严格履行环评审批制度和 三同时 制度,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落实配套的种植业用地,实现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零排放,无相应治理设施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一律不予审批.
(二)推进结构减排.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2014年内计划关闭6家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名单见附表
3、附表9),预计COD新增削减136吨,氨氮新增削减10吨,二氧化硫新增削减157吨,氮氧化物新增削减68吨.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和项目审批挂钩机制,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 项目环评限批 .
(三)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中心镇和重点流域区域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不断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加快完成坡头区污水处理厂、东海岛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加快推动赤坎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费审核的函》(粤环函〔2012〕1260号)要求,完善污水处理费拨付审核机制,综合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其规范管理、正常运行.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水量和进水浓度,提高脱氮能力.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确保数据完整、准确.霞山区水质净化厂、吴川市污水处理厂、徐闻县污水处理厂不断完善排污管网建设,2014年新增污水处理量5万吨/日.新增4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坡头区污水处理厂、廉江市石角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湛江市东海岛东简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平乐再生水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3万吨/日.2014年计划实现COD新增削减3607吨,氨氮新增削减416吨,消化生活污染源新增排放量(新增城镇人口按9万人计)后,生活源主要污染物COD减排1537吨,氨氮减排150吨.
(四)推进火电、石化脱硫脱硝工程. 大力推进石化催化裂化装置脱硫脱硝治理、火电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和脱硝改造工作,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已于2011-2013年间完成4台机组的旁路取消工程和2台机组的脱硝治理工程,并经国家环保部认定.2014年计划完成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1、4号30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硝改造工程(我市现有燃煤电厂的脱硫脱硝治理任务将于2014年全部完成),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
完成东兴石化公司2套催化裂化装置脱硫脱硝治理工程,脱硫效率和脱硝效率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加强现有脱硫设施和脱硝设施运行管理,要求 十二五 新建机组综合脱硫效率和脱硝效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其他机组综合脱硫效率和脱硝效率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2014年计划完成氮氧化物新增削减1940吨,二氧化硫无新增削减空间.
(五)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 推进制糖、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尤其是国家责任书项目(广东徐闻龙糖酒精有限公司及广东徐闻三和发展有限公司)的废水治理工程,指导推动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2014年计划完成14家工业企业(具体名单见附表2)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升级,确保达标排放,预计COD新增削减741吨,氨氮新增削减32吨.
(六)推进工业锅炉治理. 加快淘汰4蒸吨/小时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10蒸吨/小时(不含)以下的燃煤、燃重油和直接燃用生物质工业锅炉.2013年完成1个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任务.推动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实施烟气脱硫,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
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实施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并安装DCS(在线中控)系统.
(七)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农业源规模控制和污染整治措施.重点推进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要采取 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或粪便沼气处理,污水采取厌氧―好氧―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等国家认可的治理模式进行治理.规模化养鸡场(小区)要采取 干清粪方式、粪便全部生产有机肥且无废水排放 的治理模式进行治理.2014年计划完成65个养殖场污染整治任务和62个禁养区范围内养殖场取缔任务(具体名单见附表
4、附表5),预计COD新增削减970吨,氨氮新增削减214吨.
(八)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 出台鼓励 黄标车 提前淘汰的经济政策,制定合理的机动车淘汰补贴奖励标准;
对使用满15年的运营车辆依法强制淘汰,及时注销并公告;
机动车登记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
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2014年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
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与维护制度,定期检测应当与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同步进行,未通过排气检测的车辆,检验机构不得出具排气污染检验合格报告.
(九)推进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 加强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
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
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按照湛江市政府与各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签定的《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要求,积极做好本地区污染减排工作;
环保部门要牵头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并具体负责工业领域污染减排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机动车领域污染减排工作;
农业部门、畜牧部门负责农业(畜禽养殖为主)领域污染减排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湛江市 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湛府办〔2011〕29号)的职责,做好减排各项工作,形成 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联动 的减排工作机制.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把污染减排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增加投入,加大对减排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资金支持力度.
(三)强化减排项目督促检查.由市监察局牵头对各地2014年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造纸行业、印染行业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监管,严厉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污及违法处置污泥的行为.加强钢铁行业、水泥行业、火力发电厂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旁路铅封等情况的核查监管,定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停放地专项检查和道路抽检工作.
(四)深化减排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发改、经信、公安、农业、环保、统计等部门统计数据互相衔接、互相联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做好减排季度信息调度工作,不断完善重点工业污染源和新建项目数据库,及时掌握新老污染增减动态变化情况.进一步强化减排台帐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核算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各级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提高数据储存、传输和共享的信息化水平.科学配置污染源现场采样和监测仪器装备,提高污染源日常监督性监测能力.完善国控企业新增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
(五)健全减排预警考核机制.加强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