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8-05 |
一、本项目位于凭祥市夏石镇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西部产业片区内(凭祥市夏石镇东南462县道谊祥变电站旁),距离夏石镇中心约3200m.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0亩,总投资4567.27万元,处理废弃果蔬150t/d,废弃果蔬主要成分为芒果皮、紫薯皮、坚果壳等.采用好氧堆肥技术对废弃果蔬进行处理,配套建设预处理车间、好氧堆肥车间、制肥车间、生物除臭系统、仓库、配电间、值班室、综合楼等.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车间地面、机械冲洗废水;
预处理单元分离出的果蔬废弃物挤压液体;
好氧发酵处理单元产生的渗滤液;
有机肥处理单元产生的喷淋废水及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
1、车间地面、机械冲洗废水使用量约为2.5m3/d(825m3/a),则排放量约为2m3/d(排放系数为0.8).主要污染物为CODCr、NH3-N、SS和石油类,冲洗废水经各车间污水收集沟收集后进入园区污水厂预处理站集中处理,不外排.
2、预处理单元分离出的果蔬废弃物挤压液体约为81t/d,主要含有CODCr、BOD
5、NH3-N和SS等污染物.果蔬挤压液体进入园区污水厂预处理站集中处理,不外排.
3、处理果蔬废弃物30t/d(果蔬废弃物含水量按80%计),料池渗滤液产生量约为1.0m3/d.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泵收集汇入收集池后进入园区污水厂预处理站集中处理,不外排.
4、由于使用生物除臭塔除臭,除臭塔中的除臭循环水量约5m3,采用新鲜水.生物除臭塔循环水在使用一定时间后由于水份蒸发,耗损量约0.5m3/d.耗损水量由新鲜水补充,每半年排放一次,每次排放5m3,主要污染物为pH,排放时与厂区其他废水混合中和后pH值小于9,满足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站进水要求.
5、有机肥处理单元的喷淋塔采用水喷淋除尘,喷淋泵循环水量为5m3,每半个月更换一次喷淋水,则每年产生喷淋塔废水量为120m3,主要污染物为SS.进入园区污水厂预处理站集中处理,不外排.
6、该项目劳动定员为40人,均不住厂,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2.0m?/d(660m3/a),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m3/d(528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站集中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预处理车间、生物除臭处理车间排放的H2S、NH
3、恶臭气体;
机械柴油废气;
造粒粉尘及烘干废气.
1、预处理车间、生物除臭处理车间排放的气体 预处理单元设置6台轴流风机进行换气,轴流风机风量为3000m3/h. 本项目采用微负压密闭式发酵车间,处理工艺采用离心风机供氧的槽式好氧发酵工艺,发酵期间不会产生无组织废气.另外,设置1台抽风机,风量为55000m3/h.利用抽风机将产生的气体经管道抽送到生物除臭系统.生物除臭处理车间设置一套处理能力为55000m3/h一体化除臭设备,喷淋液添加有除臭的生物菌种达到除臭作用,对H2S和NH3的去除率达90%至99%,经除臭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1#排气筒)外排.
2、机械柴油废气 营运期间铲车、叉车、翻斗车等机械使用柴油产生的废气.每年使用柴油总量为29700L,排放废气主要为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总碳氢化合物(THC)等,呈分散式无组织排放.
3、造粒粉尘 有机肥加工车间造粒工序会产生粉尘.根据类比,造粒粉尘产生量约占产品的0.03%,则本项目的造粒粉尘产生量为2475kg/a,有机肥加工车间内设有沉降室、引风机及水喷淋除尘系统,每天运行8h.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抽送至沉降室沉降,再由水喷淋系统除尘后,经15m排气筒外排(2#排气筒).
4、烘干废气 造粒后的物料通过输送机输送到回转式烘干机内,成型的颗粒物料中的水份蒸发成水蒸汽.烘干机配置一套热风炉系统,为直燃式燃气热风炉,燃烧介质为天然气,规模为1t/d,烘干消耗的天然气预计为165t/a. 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抽送至沉降室沉降,再由水喷淋系统除尘后,经15m排气筒外排(2#排气筒).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来源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以及交通噪声.在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钻孔、混凝土拌和浇筑、大型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运行等都将产生较强的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产生的的噪声,主要有发电机、抽风机、破碎机、各种泵类等设备.
1、尽量采用低噪施工设备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隔音棚.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次日06:00)居民休息的时间进行作业.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短时作业的,应当提前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获准后告示周边居民才能在夜间施工.
3、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
4、通过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正常生产情况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42.67t,部分可回收利用部分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剩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至凭祥市政府指定场所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2、运营期的固体废物包括果蔬废弃物中含的纸质、木质包装、塑料、渣石,员工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其中渣石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纸质、木质包装、塑料分类后定期外售.渗滤液收集池沉淀物、化粪池污泥作为肥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经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18-451481-77-01-02686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报告表》能按规范格式进行编制,内容全面,提出的环保措施和环保治理设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该项目环保管理及项目设计的依据.
三、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污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必须保证环保资金的足额投入,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确保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工程设施及环保治理措施的建设和实施.
四、项目适用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板灵河,项目纳污水体为板灵河,根据《崇左市功能区划报告》,本项目评价河段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 评价区域无组织H2S、NH
3、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有组织H2S、NH3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造粒工序、烘干工序产生的气体经同一根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污水管道进入友谊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站,处理达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排放A标准后排入板灵河.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厂预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 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XG1-2013).
五、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后,可减轻项目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按照审批的地址、规模及《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六、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向凭祥市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开工备案.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项目竣工后,业主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气、声等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建设项目,可由业主自主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仍由环保部门负责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通过验收的,则停止运行,进行整顿.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七、凭祥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凭祥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8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凭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