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8-05
附件1: 安徽省2016年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由安徽省教育厅主办.

成立安徽省2016年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组织委员会,由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科院、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市级评选工作由各市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选目的

1、贯彻知行合一和能力为重的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支持新课程的实验和推广,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2、发扬蕴藏在广大教师中设计制作教具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推动全省自制教具活动的开展.

3、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具和实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的经验,推动教育装备新产品的研发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5、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学活动的经验.

三、设立奖项

1、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作品

一、

二、三等奖.

2、安徽省自制教具工作优秀组织奖.

3、安徽省自制教具能手奖.

四、评选范围、分类

1、评选范围 在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

一、

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2、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按教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段分为(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

(2)中学:语文( YW)、数学(S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JS)、信息技术(XX)、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

(3)其它(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S)等).

五、申报要求

1、按属地原则,以市、省直管县为参评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在充分发动、广泛征集、优选的基础上推荐参评教具作品.各市可报送不多于 8件的自制教具作品,其中学生作品不多于2 件.各省直管县可报送不多于4件的自制教具作品,其中学生作品不多于1件.小学教学的自制教具作品不少于推荐作品的20%.同一学科的作品不得多于3 件.各参评单位可推荐3人参加安徽省自制教具能手评选.

2、参加评选的自制教具作品申报者要填写《2016年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教师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或《2016年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学生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安徽省自制教具能手者填写《2016年安徽省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见附件4),以上各申报表均需由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在填写优秀自制教具申报表的同时,应按附件5《2016年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编写有关评选技术资料,纸张一律用A4纸打印;

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

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及相关的结构尺寸.为便于评选,请同时提供作品的电子照片(每件作品限3张,一张为全景,另两张展示作品特点)、参评作品技术资料(word 格式文件)、参评作品的简短说明以及表明实际使用状况的视频.

4、所申报的作品必须是自制教具,并已经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一定的教学效果.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作品制作者姓名、排序、教具名称等,一经上报不得更改,中途不能增加新成员.

5、作品作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就读于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的学生.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每名申报者都须全面参与自制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设计并动手制作的教具.

6、一个参评作品名称只含一件教具,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参评作品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一件对待;

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7、各参评单位要将汇总表(汇总表样式见附件5)、申报表、技术资料等纸质材料一式2份以及电子文档(参评作品汇总表、申报自制教具能手汇总表、申报表、技术资料、作品电子照片、参评作品的简短说明以及表明实际使用状况的视频,各参评单位应将本地电子文档统一整理后,以市、省直管县为单位集中存放在一个U盘)于2016年 3月15日前报送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各参评单位应将本地开展自制教具活动的报告以及开展评选活动的其它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作为全省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组织奖评选的参考材料.地址:合肥市大通路119号天和大厦南楼三楼310室;

邮编:230011;

联系人:白皓;

电话:0551-6449593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评选条件

1、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

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

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

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2、学生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3、自制教具能手申报条件 被推荐人选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推荐人选在历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获得过奖励(不含优秀奖);

(2)被推荐人选在历届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及以上获得过奖励(不含三等奖及优秀奖);

以上被推荐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选活动"通报"文件及本人"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4、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 (1)参评单位在组织本市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发动面广、深入,评选活动程序、方法严格规范,并提交组织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含图片). (2)积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工作有序,组织认真,善始善终. (3)在本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七、评选方法

1、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若干评选组,制定评选细则,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2、组织专家对各参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安徽教育装备网"(

网址:www.ahjyzb.cn)上公布.

3、根据初评教具的内容和数量,确定复评作品,进行现场评选.在现场操作、演示、专家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选细则确认自制教具获奖作品名单.

4、复评作品作者未能及时到场和演示,将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评选资格.

5、各市、省直管县须确定一名责任人负责联络、资料报送、作品交接等相关事宜.

4、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按各参评单位合计总分,作为优秀组织奖参考因素之一.

八、奖励

1、对获得自制教具优秀作品

一、

二、三等奖的教师和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对自制教具优秀作品获奖学生,其获奖情况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方面作为佐证材料,并作为等级认定的依据之一.

2、对获得自制教具能手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3、对优秀组织奖的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九、其他 展评活动相关资料请登录"安徽教育装备网"(

网址:www.ahjyzb.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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