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6-11-17 |
13、投标文件的退还 13.1 投标人投标后,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无效投标的确认 15.1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 2.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投标文件未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