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6-11-25
关于开展国家电网公司 视觉识别系统推广应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推广应用若干规定》,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形象宣传工作,规范国家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应用,迎接国家电网公司的检查.

经研究决定,对公司系统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1月28日-12月4日,具体检查时间见附件.

二、检查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市、县供电公司办公楼形象标志的应用.在适宜位置悬挂带有国家电网公司标志的单位名称铭牌和悬挂国家电网公司旗帜或带有国家电网公司标志的省公司旗帜.办公楼内和大型会议室,在适宜位置悬挂(张贴)国家电网公司标志.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要摆放国家电网公司旗帜或带有国家电网公司标志的省公司旗帜.

2、市、县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厅形象标志的应用.单位门楣、铭牌、广告牌、广告灯箱和营业场所内部使用国家电网公司标志.

3、市、县供电公司所属单位(含供电所)的带电作业车、发电车、电力工程车、电力抢修车等车辆的形象标志应用.

4、新印制办公用品和形象宣传品,使用国家电网公司标志.

5、新制做或更换企业广告要使用国家电网公司标志.

四、检查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国家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做到专人专管,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2、各单位要按照通知所规定的检查内容,坚持规范、统一的要求,开展自查并做好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3、这次检查涉及各供电公司,由于时间紧,单位多,为压缩检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各单位汇报控制在15分钟;

检查组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选定市供电公司及市供电营业厅)、意见反馈控制在2小时内. 联系人:省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 刘繁荣 025-85852137

13951663283 附:检查行程安排 检查行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单位 备注

1 11月28日上午9:00 南京供电公司

2 11月28日下午3:00 镇江供电公司 镇江住宿

3 11月29日上午9:30 常州供电公司

4 11月29日下午3:00 无锡供电公司 无锡住宿

5 11月30日上午9:30 苏州供电公司

6 11月30日下午3:00 南通供电公司 南通住宿

7 12月1日上午9:30 泰州供电公司

8 12月1日下午3:00 扬州供电公司 扬州住宿

9 12月2日上午9:30 淮安供电公司

10 12月2日下午3:00 宿迁供电公司 宿迁住宿

11 12月3日上午9:30 徐州供电公司

12 12月3日下午3:00 连云港供电公司 连云港住宿

13 12月4上午10:00 盐城供电公司

14 12月4下午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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