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6-11-30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交);
3) 投标报价文件;
4) 技术说明文件;
5) 投标资格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缺以上任一项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3 投标 3.3.1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1)投标文件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
(2)开标信封,内放开标一览表复印件、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和投标保证金(对于支票、汇票等必须原件才能兑现的方式,必须提供原件.对于电汇、银行进帐等不须原件就能兑现的方式,允许用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代替);
(3)投标文件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以软盘或刻录光盘形式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 3.3.2投标文件应使用A4规格纸张,应有明显的指引目录,每页应有页码.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3.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3.4所有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时间送达投标地点,任何迟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3.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1)正本或副本;
(2)招标公司名称及地址;
(3)投标地点及时间;
(4)招标编号;
(5)项目名称;
(6)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3.3.6招标公司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3.7招标公司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3.8招标公司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投标. 3.4 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是投标截止日算起,投标文件中所有报价和承诺保持有效的时期. 3.4.2要求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有之权利、应负之责任及所有承诺也相应延续. 3.5 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人应向招标公司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4万元. 3.5.2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以选择下列(1)、(2)两种方式中任何一种,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复印件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 (1)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或招标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方式,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一支行;
帐号:3602000109000326441;
用途: 0612-1241C0640038投标保证金 (请务必在汇款用途栏上注明). (2)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可由下列专业担保机构之一开具: a.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b.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
c. 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
3.5.3投标保证金包括下列条件: (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到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并向招标公司缴交了中标服务费;
(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