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6-12-01 |
一、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
4722 0.4572 0.4422
二、大工业用电 0.1686 0.1536 0.1386 0.1236
33 22 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 收标准以现行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标准为准.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2017-2019年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综合线损率按7.50%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7.50 %带来的风险由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担,低于7.50%的收益由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用户各分享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