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12-07 |
第三章1.2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须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2016年或2017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完整的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附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需打印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或开标后)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投标单位应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章1.2.7 小微企业政策 否
第三章
2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适用)
第三章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立项批复文号:CYCG-18-609 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为233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第三章7.1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截止时间:2018年4月28日前(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 2.以书面、传真或邮件(扫描原件)的形式送至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8房间,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67173666
第三章
13 投标保证金 (或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递交时间和地点:投标保证金应于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交至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8室或以下账号: 开户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崇文门支行 账号:1109188167106010000000013 2.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元. 3.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第三章14.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第三章 15.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4 份,电子版1份,以光盘等 形式现场提供.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递交纸质文件1份
第三章
16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第三章 18.1 19.1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9时30分
第三章 22.1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
第三章 29.1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总分为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中价格部分10分,商务部分35分,技术部分55分.
第三章 31.1 中标人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