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6-12-20 |
七、处罚、质疑 7.1 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依法进行处罚: 7.1.1公开报价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7.1.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竞争性谈判通知书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1.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7.1.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1.5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1.6供应商其它未按竞争性谈判通知书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7.2 质疑 7.2.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需在开标前书面提出,否则均视为对采购文件的认同;
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