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6-12-22 |
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经过一年以上时间投产或运行后,管线、管网、设备及系统运转正常,没有发现影响使用功能或生产效能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遇有社会影响重大工程,经内蒙古建筑业协会安装分会组织专家评审同意后,可不受申报名额和条件限制. 第十四条 受到自治区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资质降级等行政处罚的企业,一年内不能申报. ? ? ?
第四章? 申报程序和资料 第十五条 内蒙古安装之星由参加工程建设的企业或单位自愿申报,经各盟市建筑业协会择优推荐,没有成立建筑业协会的地区可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在内蒙古安装之星申报表相关栏内签署对申报工程的质量评价及是否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 第十六条 申报材料
(一)主要资料: 1.《内蒙古安装工程优质奖(内蒙古安装之星)申报表》;
2.施工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四方)、工程质量获奖资料;
3.能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的工程彩色数码照片10张以及15分钟工程PPT汇报材料或5分钟工程DVD录像.
(二)填报要求 1.内蒙古安装工程优质奖(内蒙古安装之星)申报表原件2份、书面申报资料1套和电子版材料U盘或光盘1只;
2.申报资料中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准确、清晰,容易辨认;
3.申报资料要真实、可信,如有工程名称、工程规模、竣工时间等与要求不符,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
4.工程PPT汇报材料或DVD录像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特点难点亮点、施工关键技术措施、施工过程管控、新技术推广应用、工程质量获奖等情况,要充分反映工程质量前期策划、过程控制、细部做法和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等. 第十七条 内蒙古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对申报工程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告知推荐单位. ?
第五章? 复查和评审 第十八条 内蒙古安装之星的资料审查、工程复查的具体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安装分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复查组成人员从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中遴选,组织若干工程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工程进行现场复查. 复查专家实行轮换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左右;
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不能连续参加复查工作超过三年. 第十九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二)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受检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查阅申报工程的前期文件、创优策划、施工技术、竣工验收等资料.
(四)实地检查工程实体安装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部位和内容应予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五)复查组撰写工程复查报告.复查报告要对受检工程的质量状况做出 上 或 好 或 较好 的评价,明确提出 推荐 或 不推荐 的意见. 第二十条 内蒙古安装之星评审工作设立评审委员会,由5至7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评审委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组织管理或参与过大型建设工程的施工,担任过相应技术职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 第二十一条 评审委员由内蒙古建筑业协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条件从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中选定,每次评审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通过听取工程复查组汇报、观看工程PPT或DVD录像、审查工程复查报告、质询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入选工程,评审结果报自治区建筑业协会批准后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