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6-12-24 |
生活废水可能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
尾矿石的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破碎机、筛分机、磁选机等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的排放,将会对周围动植物、土壤和农作物及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1.6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厂址位于浮山县翟底村东0.9km处,拟建厂址范围内无水源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等敏感目标;
本项目拟建厂地占地类型荒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符合土地利用的政策要求.本项目位于IB西南隅低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和浮山县IVA东张南铁矿优化开发生态经济区,该区为优化开发区,符合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经济区划的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 本次评价对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并收集了当地例行监测数据.评价收集到了浮山县2018年年度例行监测数据,监测项目为PM2.
5、PM
10、SO
2、NO
2、CO、O3.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空气中PM
10、PM2.5和O3污染较为严重,均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环境空气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差,属于超标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为原料、产品储存扬尘、物料运输扬尘、物料破碎和筛分粉尘.原料、产品储存采用全封闭储存库;
物料运输采用定期洒水等措施;
物料破碎和筛分粉尘均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外排;
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内降尘洒水,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生产不会对厂区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另外,项目所排受控污染物粉尘,通过区域倍量消减取得排污总量,通过对区域现有源的消减,可实现环境空气改善作用,因此本项目建设后不会突破本区环境质量底线,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