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12-30 |
(16)《关于全面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14]47号;
(17)《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
(18)《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
(19)《关于印发《东阳市木雕红木家具行业环保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8]32号. 1.2.3产业政策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第36号),2016.3.25;
(2)《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工信部公告2012年第31号;
(3)《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
(4)《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浙土资发[2014]6号,2014.4.15;
(5)《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12;
(6)《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2005.10.12;
(7)《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4]123号;
1.2.4有关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10)《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 号,2013.05.24 起施行);
(11)《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
(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 (13)浙江省环保厅、水利厅《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14)《东阳市环境功能区划》,2015.7. 1.3工程内容及规模 1.3.1项目组成 本项目主要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组成见表1-1,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表1-1 本项目组成一栏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施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共有3幢生产用房,其中,1号厂房1层为木工车间和精雕车间,2层为油漆车间和木工组装车间;
2号厂房为烘房;
3号厂房为开料车间.
2 储运工程 原料存放区 1号厂房1层布置油漆仓库. 产品存放区 1号厂房1层布置成品仓库.
3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本项目用水由东阳市自来水公司通过市政管网供给. 排水系统 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的河流;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后塘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供电系统 本项目用电由东阳市供电局供应. 供热系统 设生物质锅炉一个为生产供热.
4 环保工程 废水防治措施 要企业加强管理,木料严禁露天堆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后塘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锅炉烟气处理废水和喷漆废气处理废水委托浙江省东阳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处理,并设置足量的工业废水暂存池. 废气防治措施 (1)开料、木加工产尘点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 m高排气筒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