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6-12-31 |
依据哈尔滨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哈尔滨双利采石有限公司碎石开采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哈环评估书[2017]59号),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红星乡东约9.5km处,扩建后矿区总占地面积0.5459km2,矿区开采面积0.4601km2,年生产建筑碎石120*104m3,开采标高436-281m,台阶自上而下分层推进开采,矿山服务年限为8.9年.本项目不设炸药、雷管等爆破材料储存.项目每年3月-10月生产.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书》,主要生产工艺为:岩石剥离→凿岩打孔→装炸药→矿体爆破→矿石堆场→矿石破碎筛分→产品堆存→装车外运.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8.6%.
二、根据该报告书结论、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本项目在拟定地址建设.报告书可以作为项目实施、验收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该项目要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该项目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一)本项目运营期应在采矿作业区上方设置截流沟,防止外界雨水进入采矿作业区;
采矿作业区内原有的400立方米贮水池应扩建至6400立方米,用于收集采矿作业区内的汇水;
收集的采矿作业区汇水沉淀后用于生产降尘;
生活污水排入原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原有的半地下柴油储存库底部及四周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围堰;
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须采取防渗处理措施,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HDPE)进行防渗,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厚度不小于1.5mm,防止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二)本项目施工期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车;
临时堆土场设置喷淋设备,定期洒水降尘;
表土暂存场周围设置浆砌石挡墙,表土暂存场土堆表面播撒草籽;
运输车辆实施严密封盖运输. 运营期采用湿式钻孔,喷雾洒水压尘;
爆破时采取洒水措施;
移动加工区破碎、筛分装置产生的粉尘须经自带喷雾除尘器处理、移动布袋除尘器处理.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固定加工区破碎、筛分装置密闭,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出;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筛分收集的石粉用罐车运至新建的200吨封闭石粉仓,石粉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出.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排土场及原料、产品堆场采用喷雾洒水保持湿润;
工作面定期清理,定期对采场路面洒水,严格控制扬尘.
(三)本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用间隔、缓震爆破措施,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夜间禁止爆破.空压机设置在厂房内,安装消声措施,破碎机安装减振基座,振动筛安装减振垫.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须通过控制单次爆破药量等措施,降低振动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目标处,应采取采取禁鸣、低速措施、夜间禁止运输等有效降噪减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