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8-01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HC-HZ-2018-2057 项目名称:洪塘街道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8年11月目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8

第二章 招标需求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47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6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6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8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登记号: 18CGJB0194 项目编号:HC-HZ-2018-2057;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江北区采购办批准,现就洪塘街道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C-HZ-2018-2057 项目登记号:18CGJB0194

二、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 子包一:洪塘街道北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从江北大道以北,宁慈公路以南,下沈村以西,赵家村(含赵洪线)以东围合的区域范围内的街面市容秩序维持、街面设施巡查管理等服务. 子包二:洪塘街道南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从江北大道以南,北外环以北,北海路以西、洪塘西路西侧河道(茅家河)以东区域范围内的街面市容秩序维持、街面设施巡查管理等服务.

2、服务期限:洪塘街道北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洪塘街道南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可以对两个子包进行同时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子包.

四、招标文件发售日期: 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公告附 件中具有可供潜在供应商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若供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B座509)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13:30.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八、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13:30.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十、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 宁波政府采购网 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 、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3、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越珉,唐佳萍, 联系

电话:0574-87464312 传真:0574-87461353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B座509 采购单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574-87388097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区域保序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子包一:洪塘街道北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从江北大道以北,宁慈公路以南,下沈村以西,赵家村(含赵洪线)以东围合的区域范围内的街面市容秩序维持、街面设施巡查管理等服务. 子包二:洪塘街道南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从江北大道以南,北外环以北,北海路以西、洪塘西路西侧河道(茅家河)以东区域范围内的街面市容秩序维持、街面设施巡查管理等服务.

(二)服务期限:子包一:洪塘街道北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子包二:洪塘街道南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三)服务日常值守时间:夏令时(5月-10月)06:00至23:30;

冬令时(11月-次年4月)06:30至22:00,各子包中标人应合理安排人员班次,确保全天候全时段的市容秩序.

(四)管理内容:

1、街面市容秩序维持:1)宣传普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配合市容主管部门与沿街商铺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责任告知书》,引导、指导管理对象自觉遵守市容环境规定和要求;

2)开展街面市容巡查,对各类市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引导当事人进行整改;

3)协助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市容执法相关工作.

2、街面设施巡查管理:1)对沿街店牌店招、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 一店多招 、设施损坏和安全隐患,劝导责任人进行维修整改;

对新设置和改造设施的行为,查看相关许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必要时告知当事人相关申请受理途径;

对责任人不履行整改或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3、其他:参与市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治理、保障等工作.

二、服务质量要求 子包

一、子包二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容貌标准和路段管理标准,并达到以下市容市貌管理及维护质量要求:

1、劝导、督促沿路单位、店铺和个人严格遵守 门前三包 规定,保持 三包 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做到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店外作业、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悬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脏乱差现象.

2、沿路原则上不设摊点;

特殊情况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批准设立的摊点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达到文明、规范、整洁、有序.

3、沿路街巷保持畅通有序,各类摊点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批准可以在巷内指定位置经营,不准超出巷口;

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

4、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按照规定标准设置,保持整洁、美观、安全;

店面门前、人行道、绿化带、花坛游园无条幅、落地招牌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

对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现象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5、沿路建筑物装饰装修和建筑工地施工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相关规定,设置施工围挡,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保持市容整洁、道路畅通、文明安全;

对未经批准擅自倾倒、堆放、运输建筑垃圾,擅自开墙破路、占道施工作业、占道堆放物料以及车辆抛洒、带泥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6、沿路音响器材噪音扰民,小锅炉烟尘扰民、焚烧垃圾及其它破坏绿化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7、砍伐树木、侵占绿地、在树木上订刻缠绕及其它破坏绿化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8、区域保序管理服务区域内其它影响市容市貌或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9、区域范围内主要马路边上机动车辆违规停放进行劝阻、管制.

10、区域范围内主要马路边上非机动车辆违规停放进行劝阻、管制.

11、配合街道城管做好管理区域范围内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12、做好区域范围内学校(含幼儿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学校(含幼儿园)门前的维序工作.

13、管理区域范围内夜间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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