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9 |
2.2.2 ――基本风压;
2.2.3 ――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2.2.4 ――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
2.2.5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6 l――杆件跨度;
2.2.7 []――杆件弯曲允许挠度值;
2.2.8 ――杆件弯曲最大挠度值;
2.2.9 ――水密性能压力差值;
2.2.10 V0――水密性能设计风速;
2.2.11 ――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2.2.12 ――材料强度标准值;
2.2.13 ――安全系数.
3 材料3.1 一般规定 3.1.1 铝合金门窗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3.1.2 铝合金门窗所用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外,钢材应进行镀锌处理或涂防锈漆等防腐蚀处理,铝合金应进行表面处理. 3.1.3 铝合金门窗所用的密封材料,应采用性能稳定的材料. 3.1.4 隐框、半隐框窗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应与所接触材料相容. 3.2 型材 3.2.1 铝合金门窗用铝合金型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尺寸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GB/T5237.1的规定.型材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应选用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3.2.2 铝合金门窗主型材壁厚应经计算和试验确定,其中门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公称壁厚应不小于2.5mm,窗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公称壁厚应不小于2.0mm,型材安装不锈钢滑撑、合页(铰链)部位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应先进行螺纹受力计算,且螺纹连接处局部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4.0mm. 3.2.3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T5237.
2、《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T5237.
3、《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喷粉型材》GB/T5237.
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5部分:喷漆型材》GB/T5237.
5、《铝合金门窗》GB/T 8478的规定. 3.2.4 隔热铝合金型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GB/T 5237.
6、《铝合金建筑型材用辅助材料 第1部分:聚酰胺隔热条》 GB/T23615.
1、《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 第2部分:聚氨脂隔热胶》GB/T23615.2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铝合金型材用聚酰胺隔热条》JG/T l
74、《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JG 175的规定外,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穿条式隔热铝合金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聚酰胺66加不小于25%玻璃纤维,不得使用PVC材料;
2 浇注式隔热铝合金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高密度聚氨基甲酸乙酯材料. 3.3 玻璃 3.3.1 铝合金门窗玻璃应采用国家标准《平板玻璃》GB 11614建筑级浮法玻璃或以其为原片的各种加工玻璃,也可采用夹丝玻璃、压花玻璃. 3.3.2 铝合金门窗玻璃的品种、颜色和性能、应根据建筑的功能要求选用.玻璃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及性能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的规定: JG/T
455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GB15763.3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5763.2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
11944 《中空玻璃》 GB
17841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 JC/T
511 《压花玻璃》 GB/T 18915.1 《镀膜玻璃 第一部分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GB/T 18915.2 《镀膜玻璃 第二部分 低辐射镀膜玻璃》 JC/T
1079 《真空玻璃》 JC
433 《夹丝玻璃》 3.4 五金配件 3.4.1 建筑门窗工程用五金件应满足门窗功能、性能和耐久性要求,应符合以下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GB/T32223 《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 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