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7-02-13 |
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为最新正式稳定版本. 4.2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 4.3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请供应商打印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6验收. 4.6.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中标人共同进行. 4.6.2在验收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4.6.3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4.7知识产权 4.7.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7.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7.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7.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5.投标费用 5.1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2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 7.1.1 投标邀请函;
7.1.2 投标人须知;
7.1.3 用户需求书;
7.1.4 拟签订合同文本;
7.1.5 投标文件格式. 7.1.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