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7-02-19 |
三、届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本届省级文明单位(学校)申报资格: 1. 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所在单位党组织案发前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的除外). 2. 本单位正式职工发生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含十年)、无期徒刑和死刑(往届推荐文明单位时已因此取消过资格或降级的除外). 3. 本单位正式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单位负有责任. 4. 本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具体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下同). 5. 本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件. 6. 本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四、届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学校)的可降为下一级文明单位: 1. 本细则(修订版)第三条第1项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成员,属于由外单位调入且在本单位任职不超过两年,同时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发生在原任职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完全发生在原任职单位、以及所在单位党组织案发前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的除外). 2. 本单位正式职工发生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下(不含十年)(往届推荐文明单位时已因此取消过资格或降级的除外). 3. 本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4. 本单位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或一般药品安全事件. 5. 本单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五、实施程序 1. 送审.按照 谁推荐,谁负责 的原则,将候选对象送纪检监察、卫计、综治、安监、环保、食药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六部门)审查.省文明委、省委教育工委、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考评的候选对象,分别由省委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直机关文明办按管理权限提交六部门审查;
市、县、区文明委组织考评的候选对象,由同级文明办分别按管理权限提交六部门审查. 2. 审核.六部门按照 一票否决 标准认真审核,于一周内分别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 应用.各送审单位应根据六部门 一票否决 有关书面审核意见,剔除相关候选对象名单.
六、其他事项 1. 严重违纪 具体标准的界定,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以上(含)处分 的,正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由立案机关作出界定;
同时,除单位主要领导以外的其他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所在单位于案发前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上级在接到有关报告后立案调查的,以及本级主动查处所管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不影响所在地区或部门参加评选,相关证明由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出具. 2. 被取消本届省级文明单位(学校)申报资格的,本届各级文明单位申报资格亦一并取消.取消决定由省文明委发文确认. 3. 按第四条规定由拟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学校)降为设区市级文明单位或省直机关级文明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职工,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学校)80%标准发放奖金(《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版)》闽文明委[2013)11号);
单位在职领导班子成员和直接责任部门(处室)负责人,按照省级文明单位60%标准发放;
在案(事)件中因被责任追究、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影响期内不发奖金. 4. 在评选推荐之后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前,若出现 一票否决 事项,取消表彰资格. 5. 本细则(修订版)及有关条款分别由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及省纪委、省卫计委、省综治办、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解释. 6. 本细则(修订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地各部门制定的相关细则,如有与本细则(修订版)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修订版)为准. 附件2 泉州市市直机关2016~2018年度文明单位 申报创建对象(共74个) 字体加粗的为新申报创建对象,未加粗的为续报创建对象或被降级认定创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