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7-02-23 |
6、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1)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不在睢宁县生态红线区域内,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睢宁白塘河省级湿地公园约1.5km,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红线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同时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本项目不在睢宁县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睢宁县庆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根据2017年睢宁县环境质量公报,大气中除了PM
10、PM2.5和二氧化氮不同程度超标外,其他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地周边地表水中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 项目生活用水来源于市政供水管网,能够满足本项目新鲜水使用需要;
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睢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编)要求,也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 根据《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 ①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距离生态红线区域、居住用地100m范围内不布置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和危化品仓库. ②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 ③受到尾水导流规模的制约,禁止引进废水污染物难以治理的项目入驻. ④对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引进在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如下负面清单,具体见表1-3. 表1-3 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发展的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 类别 负面清单 禁止引入类项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等规定的禁止、淘汰、不满足能耗要求的项目 不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 使用非水性、非高固分涂料的项目 排放铅、汞、铬、镉、砷的重点行业项目 新建生皮加工 白色家电:印刷线路板项目. 装备制造产业:纯酸洗、电镀项目;
含冶炼、铸造高污染工序 医药产业:生物医药组团禁止含化学合成工序的项目 化工产业: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
印染助剂(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等 三废 产生量大且难以有效处置的项目;
安全风险大、工艺设施落后、本质安全水平低的企业或项目进入;
排放 三致 (致癌、致畸、致突变)、光气、列入名录的恶臭污染物及氰化物等高风险物质且严重影响人身健康和环境质量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