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7-02-25 |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规划工作直接依据 1.《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2.《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7〕126号).
二、政策、法规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
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1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3〕40号);
8.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6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6〕19号);
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州区等18个区县(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7〕21号).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2018年―2030年.
二、规划发展目标 根据梁平区地理气候特征和水域滩涂情况,按照水产发展及水资源达到合理有效利用的需求,将全区渔业水域按其区域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 三大区域 ,在养殖区以生态保护为前提,并开发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鱼类作为主要养殖品种,经过 十三五―十四五 的发展,将梁平打造成渝东北面积最大、品种最多的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区,形成以 梁平生态鱼 川西渔村 为品牌的具有梁平特色的观光旅游区,使梁平区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基地、教学基地和科研基地,实现养殖生产与渔业环境协调发展.截至2017年,全区渔业工程养殖面积4.07万亩,其中池塘面积2.8万亩;
水产品产量2.00万吨,渔业总产值6.18亿元. 规划期内发展目标为: 到2020年,全区水产养殖利用面积达到4.9万亩,其中利用溪河增殖放流1万亩、水库1万亩、池塘2.9万亩(生态化改造池塘占0.4万亩、池塘内循环养殖占0.15万亩)、稻(藕)田养殖1.5万亩.水产品总产量达到2.4万吨,名优水产品占26.5%. 到2030年,全区水产养殖利用面积达到6.0万亩,其中利用溪河增殖放流1.7万亩、水库1万亩、池塘3.3万亩(生态化改造池塘占1.15万亩、池塘内循环养殖占0.43万亩)、稻(藕)田养殖20万亩.水产品总产量达到3.0万吨,名优水产品占40%.
三、规划发展重点任务 主要根据梁平区各乡镇(街道)的水资源情况、产业基础情况的需求情况进行生态特色渔业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围绕5个重点专项进行布局:
(一)池塘内循环专项布局. 有机结合传统的池塘养鱼与流水养鱼技术,通过建造养殖槽(流水池)和安装推水曝气设备,使原有的静态池塘形成动态循环流水,进行 生态式圈养 模式养鱼.
(二)现有连片池塘的生态化改造专项布局. 主要选择现有连片池塘进行生态化改造,实现水质改善,综合效益增加.
(三)稻田、藕田立体种养专项布局. 通过稻田、藕田立体种养,进一步优化稻田、藕田生态系统,减少水稻、莲藕病害,提升稻米、莲藕品质,生产出更加优质的水产品;
还可提高稻田、藕田资源利用率,在稳定稻谷、莲藕产量的基础上,提升稻田、藕田综合生产效益.
(四)美丽乡村―生态特色渔业主题专项布局. 选择一些环境优美,又适宜发展水产的区域,含村庄、山沟、沿河区域,结合旅游、休闲渔业和新农村建设进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