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03-03 |
1 实施《海南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琼府[2013]62号),开展全省农村垃圾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各市县政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明办、省卫生计生委等 2013~2016年滚动实施
2 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成,全省规划建设的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维护与人员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各市县政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明办、省卫生计生委等 2013~2016年滚动实施
3 完成《海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规划》编制任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办、省文明办、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等 2015年6月4市县完成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规划编制 各市县政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办、省文明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等 2015年10月5每年完成400个行政村(含所辖自然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各市县政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办、省文明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等 2015~2020年滚动实施
6 省农垦总局每年完成10个分场和200个以上生产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省农垦总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办、省文明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2015~2020年滚动实施
7 林业系统每年安排不少于30个作业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省林业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办、省文明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2015~2020年滚动实施
8 结合 绿化宝岛 大行动,积极开展绿化美化乡村活动,在乡村、垦区、林区公路两侧、房前屋后及村庄、生产队、作业区周边大量种植本土树种、果树和花卉,着力营造海南乡村绿化、美化环境,至2020年全省村庄、生产队、作业区绿化覆盖率达55%以上.
各市县政府 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垦总局、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等 2015~2020年滚动实施
9 85%以上农村居民通过 改水改厕 建设家庭无害化厕所. 各市县政府 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2015~2020年滚动实施
10 建设55个特色风情小镇和100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宜居村庄. 各市县政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文明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等 2015~2020年滚动实施
11 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各市县政府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务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2015~2020年滚动实施
12 加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治理零排放技术,着力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率.科学规划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布局,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推进畜禽养殖区域和总量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