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余干县环保局,我局委托余干县环保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上饶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2018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余干县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上饶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