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7-03-16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5 合同付款方式 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进行付款,每月按已完工程价款的70%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决算审计后付至决算总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两年)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无息). 8.6 工程量的核实与调整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在收到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后,结合踏勘施工现场情况,应全面提出投标人判定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漏项、错误特征描述等内容,招标人将结合投标人的疑问进行澄清,具体的工程量清单核对方式如下: (1)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本次招标的基础依据.各潜在投标人如对工程量(包括漏项、错误特征描述、清单数量等内容)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疑问.其中,对于提出关于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漏项问题的,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准确数值并附详细计算式的书面疑问才给予答复,否则不予答复,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当分部分项的工程量与经过核对的工程量清单误差在-3%~3%之内(包括±3%),不予调整;

若偏差在±3%以外的,但总金额不超过工程建安费±3%的(含±3%),数量不予调整;

若偏差在±3%以外的,且总金额超过工程建安费±3%的,招标人将组织复核,若情况属实将按实对招标清单进行调整,并在网上发布,否则不予调整. (2)若各潜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对,或者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对,视同潜在投标人认可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3)在标前核量之后,如有少算、漏项或错项等,视为潜在投标人的自行优惠让利,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中标后不予调整(除因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调整因素外). 8.7 招标文件的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所有. 注:若招标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若前附表中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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