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7-03-16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 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与纸制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二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光盘或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人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 投标文件、电子版 字样.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五份(一正四副).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10.7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 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 工程量清单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 发包人 和 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 招标人 和 投标人 进行理解. 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的监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 总则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长春市民主党派机关服务中心.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长春市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3708号.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100%.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长春市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合计约6800平方米,6层.施工设计图纸所包括的市内部分装修、采暖、电气、安防、扩音系统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014年6月16日计划开工,2014年8月16日计划竣工.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