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公告2018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6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裁定暂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14号)有关规定,北京海关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公告2012年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公告2012年第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公告2014年第23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关 2018年5月8日 本关:存档. 北京海关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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