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03-24 |
建成后年存栏种猪698头,年产可种用托佩克T40父母代母猪4410头、托佩克TE父母代公猪336头和不合种用要求的仔猪9534头.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本项目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51102514052001]0018号),同意项目建设. 本项目位于鹏达良繁猪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鹏达公司 )旁,福元公司为鹏达良繁猪业有限公司的龙头企业;
同时,两家公司均隶属于多多良种猪业有限公司.本项目保育的仔猪交由鹏达良繁猪业有限公司及其他专业合作社扩繁.本项目办公生活设施及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依托鹏达良繁猪业有限公司现有设施.鹏达公司情况介绍详见原有污染情况小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四川省福元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特委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派相关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和调研、收集和研读有关资料,结合项目的建设实际特点;
并按照环评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制出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环评介入时本项目正进行场平工作,项目建设处为未利用的坡地.内江市资中县龙头企业带动生猪产业发展试点改扩建工程分为:一期(新建原种猪场)和二期(合作社改扩建圈舍).本次环评只包括一期工程,不包含二期工程.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1、项目名称、规模、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内江市资中县龙头企业带动生猪产业发展试点改扩建 (一期)项目――新建原种猪场 建设单位:四川省福元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资中县宋家镇甘家寺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土建工程8670.2m2,其中圈舍建筑面积7232m2;
代售舍、隔离室、兽医室、消毒室等辅助设施938.2 m2;
其他500 m2. 饲料来源:本项目厂区内不进行饲料加工,外购成品饲料.成品饲料由福元公司下属的其他公司供给.
2、建设规模及产品规模 建成后,项目年存栏种猪698头,其中:祖代A系种母猪600头、B系种公猪15头、E系种母猪80头、E系种公猪3头. 年产可种用托佩克T40父母代母猪4410头、托佩克TE父母代公猪336头和不合种用要求的仔猪9534头.本项目产的以上仔猪均不在养殖场内育肥,保育6周后,种猪外售给专业合作社、不合种用的仔猪外售给农户育肥. 根据《 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畜禽养殖业 COD 总量减排核算方法: 畜禽养殖业COD总量减排核算的范围包括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COD排放量为五类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排放量之和 ;
该《细则》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关于五类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规模:生猪≥500头(出栏)…… .根据查阅相关资料,猪出栏头数――指报告期内已出栏销售和自宰自食的全部肉猪头数,但不包括小猪、乳猪,一般指育成猪. 本项目仔猪均不在养殖场内育肥,只保育6周就出栏,一般生长育肥阶段为12周;
一般保育出栏的仔猪体重25kg,育成猪为125kg;
本项目按生长期及体重将仔猪折算成计出栏量的生猪,按五只仔猪折一只出栏生猪计. 养殖规模一览表 母猪 公猪 保育仔猪/批 每年养殖批次 常年存栏量 年出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