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03-24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 年(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 ,费用 元. 6.代办其他项目 ,费用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年月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 日,甲方应按车辆总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买卖合同》.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