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7-04-01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经济体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对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草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间的衔接,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组织实施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负责权限范围内价格的制定调整和重要商品价格的管理,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五)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革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日,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
一、
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拟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七)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拟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表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措施.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核准必须进行招标投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