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8-27 |
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湛江市宏泰食品有限公司蛋筒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遂溪县岭北镇国道207线南湛江市宏泰食品有限公司内,总占地面积640m2,建设内容为建设1条蛋筒生产线,主要构筑物为1栋建筑面积约为640m2的生产车间(一层),生产规模为年产蛋筒85吨.项目设置1台4t/h燃生物质燃料锅炉.项目总投资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二、根据报告表的结论和遂溪县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工艺、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产废水经处理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遂溪县岭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值,再排入岭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二)锅炉废气经处理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25米高烟囱排放.
(三)选用优化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固体废物须按有关规定妥善收集处理.
(六)根据报告表的预测,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如下:SO2≤0.84吨/年、NOx≤1.67吨/年、烟尘≤0.14吨/年.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须按有关规定征得其他相关部门同意.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