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7-04-02 |
(二)成交结果将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采购代理人.采购代理人将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二十
一、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采购人:大连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采购代理人: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411-84390287-
809、813 传真:0411-84390217-802 联系人:傅博、张丹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该合同范本供参考,如有行业内规范格式也可采用) 项目名称: 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大石化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CG2017-ZX46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 (乙方),进行,双方就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大石化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根据 年月日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报价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范围
二、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三、付款方式:报告提交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技术审查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四、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 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五、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由于服务的技术性所决定,不能对此次采购项目的详尽内容一一列举,具体事宜,应服从采购人的解释说明.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开展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服务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服务方案 3.乙方报价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至少三份(采购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