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7-04-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
一、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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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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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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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农市(机年)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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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机械拥有量(农市(机年)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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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机作业情况(农市(机年)3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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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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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掌握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提供科学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宏观决策依据,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本制度统计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区域内各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包括农垦系统,不包括军委、劳改系统、森工、远洋捕捞单位及其他行业.
(三)调查内容 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属于部门统计调查,调查表式包括: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农市(机年)1表)、农业机械拥有量(农市(机年)2表)、农机作业情况(农市(机年)3表).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农市(机年)1表、农市(机年)2表、农市(机年)3表的调查频率为一年一次.具体开展调查的时间由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但应于规定时间前报送数据.
(五)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
(六)组织实施 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原则上由乡(镇)农机管理(统计)人员调查统计,上报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县及县以上农机化生产经营管理等单位的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由县及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直接调查统计.从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开始将上述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汇总,送同级统计部门征求意见.
(七)计量单位 本调查制度中以 亿 万 和 千 为单位的指标保留两位小数,其他指标取整数.
(八)本调查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表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及方式 页码 农市(机年)1表 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 年报 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 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月28日前(网上直报)
4 农市(机年)2表 农业机械拥有量 年报 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 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月28日前(网上直报)
6 农市(机年)3表 农机作业情况 年报 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 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月28日前(网上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