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7-04-08 |
(三)项目预算:64.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含给排水)行业咨询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三)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必须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含岩土勘察);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注册岩土工程师证.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省外单位参与投标的,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的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22日―2017年1月26日(08:30-11:30 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入吉备案证明材料、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证书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2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开标时间:2016 年2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长春宝铂精品酒店(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一)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二)联系
电话:0438-2606813
(三)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四)联系
电话:0431-81884008
15948029976 开户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志街支行 帐号:0710722011015200006332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2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松原市规划局 地址:松原市青年大街2888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38-2606813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5948029976
3 项目名称 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项目无名泄支水环境综合整治-跨河桥梁勘察工程
4 项目实施地点与规模 松原市
5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招标内容与规模 根据工程需要需对本项目完成详查阶段相应的全部工作.
8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项目无名泄支水环境综合整治-跨河桥梁勘察工程和全部成果文件.
9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