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南海区里水石塘新村一路燃气主干管工程(石塘新村路至新泓建材经营部段)的审查意见 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来的南海区里水石塘新村一路燃气主干管工程(石塘新村路至新泓建材经营部段)报建资料已收悉,现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燃气管线方案与该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不符,请修改.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57-85661880)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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