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8-28 |
验收会由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晓峰授权高尚俭主持,验收工作组由牡丹区环保局、建设单位-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环评报告表编制机构―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济南康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3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和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济南康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验收报告编制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菏泽市牡丹区何楼办事处高庄村南,项目选址不违背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总投资3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拌合站1座、水稳混凝土拌合站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7年10编制了《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0月通过牡丹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菏牡环建函[2017] 018号). 根据牡丹区环保局的要求和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济南康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编号:元通(监)字2017年第B2662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
(四)、验收范围 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生产能力、污染防治设施与环评文件、批复意见基本无变更,不构成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厂区建设了雨污分流措施.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烘干滚筒废气与振动筛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沥青烟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过滤棉+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
水稳混凝土工序2个筒仓顶部安装了脉冲布袋除尘器与排气筒.
2、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是未被收集的颗粒物、苯并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加强生产过程中对无组织废气的收集.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拌合站破碎、烘干滚筒、铲车、引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隔声门窗等减噪声措施.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除尘器收尘、废导热油、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经现场调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尚未产生废导热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待日后产生危险废物,企业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规范处置,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在线监测装置 按照现行环境管理要求,该项目不需要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2、环境管理 设立了专职环保科室,制定了环保设备台帐、操作规程、维护记录等环境管理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用于堆肥,不外排. 雨污分流正常,没有混流现象.
2、废气 有组织废气经检测达标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苯并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经检测厂界达标.
3、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
危险固废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规范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均得到妥善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导热油炉与烘干滚筒天然气燃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129t/a、1.059t/a,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二氧化硫1.0752t/a,氮氧化物5.029t/a.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肥田,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烘干滚筒废气与振动筛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由于装置进口均为弯曲管道,无有效的水平或垂直管道长度,不具备监测条件,所以未对除尘器进口进行监测,无法计算去除效率;
沥青烟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过滤棉+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沥青烟2天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75.2%、81.8%;
非甲烷总烃2天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90.0%、89.3% 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直接经15米排气筒排放,未给出去除效率;
水稳混凝土工序2个筒仓顶部安装了脉冲布袋除尘器与排气筒,未给出去除效率.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报告中没有给出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固废都得到了有效处置,处置率100%.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要求建设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经对水、气、噪声监测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废得到了有效处置,对环境安全.
六、验收结论 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生产工艺等与环评报告表、批复意见基本一致,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经监测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建立了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各项验收资料齐全,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在完成后续要求的前提下,同意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并配合检测和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认真落实 后续要求 、完善验收程序、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建设单位应当通过环保部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信息. 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
1、完善项目验收检测和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委托书,分别委托.
2、建设沥青烟、导热油炉、滚筒干燥排气筒监测平台,补充环保设备标牌.
3、完善热沥青装车呼出气回收、沥青烟淋洗水收集及去向、淋洗塔安全围堰、风机与UV开关同步、配料仓无组织粉尘收集、物料输送廊道全封闭、水稳混合料搅拌粉尘收集等,要全面整改.
4、补充关于无上访及环保违规的证明.
5、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操作规程上墙,确保其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各种环保台帐、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检修、停运、自主监测计划等.
7、规范危险废物间.
(二)验收检测和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1、核实检测方案,对照环评文件和批复意见核实检测项目.
2、补充有关现场检测图片,验证工况的有关记录,佐证监测工况.
3、细化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细化调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试运行等进行核查.核查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与环评文件、批复变化情况,明确变更内容,不得有重大变更;
进一步核查项目实际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情况.
4、补充紫外灯管危险废物量.进一步识别有关废物性质,采取相应的管理方式.
5、规范竣工验收报告文本、补充完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三同时 验收登记表. 验收工作组 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人员信息(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类别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签字专业技术专家 高尚俭 菏泽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研究员/教授 田俊华 菏泽市牡丹区环境监测站 环评、环保工程师 秦明坤 山东泰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工程师 项目建设单位 李晓峰 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洪宾 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 卞学忠 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站长 环保部门 王勇菏泽市牡丹区环境保护局 副局长 侯丽君 菏泽市牡丹区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科长 万彦彬 菏泽市牡丹区环境保护局何楼环保所 所长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赵玉勤 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工程师 检测单位 左振超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工程师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张辉济南康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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