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04-20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和知识产权发展的方针与政策;
拟订全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政策与规章;
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市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研究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与优先领域,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组织制定促进产业基地发展的政策和年度科技计划.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
按市政府的分工和权限,负责科技经费支出的合理配置,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科技经费.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
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
管理市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推进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
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负责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组织编制产学研合作计划.
(九)负责市政府科技奖励的评审和省科技奖的推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拟订优化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
(十)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政策,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宣传、信息、评估、统计管理等工作;
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全市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政策与法规;
负责全市科技系统外事工作;
拟订全市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规划与政策;
编制与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和产业化计划. (十二)主管全市专利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指导全市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贯彻专利确权、侵权判定标准,依法开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工作;
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
规范专利广告市场. (十三)负责锦州市工业经济技术咨询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锦州市财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锦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机关 2.锦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3.锦州市知识产权办公室 4.锦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 第二部分 锦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略,格式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锦州市锦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