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7-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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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53
第一节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53
第二节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57
第三节 统筹发展城乡建设用地
59
第四节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62
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69
第一节 规划范围
69
第二节 规划目标
69
第三节 空间发展方向
69
第四节 规模和边界控制
70
第五节 建设用地管制规则
71
第八章 重点工程建设安排
72
第一节 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72
第二节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工程
73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5
第一节 规划实施的行政保障措施
75
第二节 规划实施的法律保障措施
76
第三节 规划实施的经济保障措施
77
第四节 规划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
78
第五节 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措施
79 附表
82 总则
第一节 背景和指导思想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 按照党的 十七大 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黄梅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严格落实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不断促进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把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各项建设和各业用地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切实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和 五个统筹 的要求为指导,认真贯彻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正确处理规划控制与市场调节、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关系,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原则和主要依据
一、规划编制的原则
(一)贯彻《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政策要求,做到依法修编;
(二)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三)以供给制约与引导需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四)按照统筹兼顾、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和各区域土地利用;
(五)因地制宜,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六)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突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七)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法.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