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5-04 |
1、在乙方全面、正确、及时履约的前提下,甲方分四次付款,即甲方分别在本合同生效后的第四个月、第七个月、第十个月、合同期满后的15天内各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年度维修保养费总额的25%,即RMB: 元.
2、在甲方的每次付款前,乙方应至少提前十五(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与每次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及维保报告等文件,经甲方核实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付款.如因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文件,导致甲方审核乙方以上发票或文件期限迟延的,甲方付款期限也相应顺延,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空调设备零件必须在办理相关进货手续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甲方的空调设备上,乙方将该零配件安装于甲方空调设备且调试合格后应向甲方提供与该零配件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确认无误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该零配件的材料费用.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向甲方提供优质原装零备件,零备件的保质期为十二个月(保质期从乙方人员更换该零配件并安装于甲方空调设备且调试合格三日后开始计算),保质期内若该零配件存在问题,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
2、若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质量和零配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除应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保服务,直至空调设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数额按照本合同项下维保费用总额的20%计算,本合同另有约定者除外.
七、责任承担
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在提供维保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或维保不善导致甲方空调设备配件损坏或系统泄漏,由此所需修复或更换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2、甲方有权因乙方提供的维修服务而未能使甲方空调设备的运行达到正常状态而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的约定).
3、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错误操作或维保不当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同时,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赔偿款、应诉费用、律师费用等等,均应由乙方予以赔偿.
4、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提供的维保技术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而引起之任何纠纷,乙方应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赔偿款、应诉费用、律师费用等等,均应由乙方予以赔偿.
八、保密
1、在本合同期限内或本合同终止后的一(1)年内,除非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组织另有要求,甲方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和为履行本合同一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如下定义)泄漏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而为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该等保密信息,但,双方均有权向其因工作职责需要而需知悉保密信息的雇员、高级职员、董事、代理和/或顾问披露保密信息;
双方亦有权因与本合同有关的司法程序或根据法律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
2、 保密信息 系指本合同的内容和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业务工艺、业务战略、业务计划、财产、营运模式、支付费用、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 保密信息 不包括(1)另一方在披露方向其披露时已经知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