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7-05-14 |
(5)负责组织修订长治市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预案、市重点监控企业和市环保局批复项目环评的企业应急预案的审查和备案登记;
(6)负责全市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7)负责对县市区环境应急机构设置、队伍、装备等能力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8)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环保局设有应急值班室,应急值班人员(含12369热线值班人员)负责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当日带班领导.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局办公室 负责审核需要向上级机关报送及需要通报有关部门和相邻市环保局的污染事件处置报告并呈报局主要领导;
综合协调应急有关工作. (2)编制人事科 负责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和领导干部应急知识培训. (3)纪检室 负责调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期间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法制监察科 在环境执法检查中全面落实防范环境风险的责任和要求;
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法律依据;
负责指导生态破坏事件的生态修复工作;
负责生物多生物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安全管理. (5)计划财务科 负责市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保障,并列出专项资金,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6)环境影响评价科 负责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严格控制和限期淘汰高风险的产品和生产工艺. (7)污染防治科 负责指导环境应急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拟定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区域、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有毒有害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新化学物质的预审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安全处置. (8)总量控制科 负责对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评估. (9)建设项目管理科 负责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和应急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
对发生环境事件的建设项目执行 三同时 情况进行评估. (10)长治市环境监测站 负责全市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建立环境监测预警网络,预警预测环境风险;
负责和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污染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对应急监测数据审核. (11)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 负责全市环境监察机构应急系统的建立和管理;
负责监督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参与全市辖区内较大、一般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案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现场调查. (12)长治市辐射环境监督站 负责核污染和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组织协调,并负责核污染和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监测. (13)长治市宣教中心 负责日常环境风险预防、预警和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反映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4)长治市信息中心 负责搭建应急指挥平台,综合各部门信息,对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污进行监控预警和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监控预警;
负责环境风险预警信息体系建设,并发布环境污染信息,负责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