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7-05-18
附件: 自治区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工作方案 水环境保护事关新疆生态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洁净新疆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是深化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和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结合职责分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努力营造绿水常青、优美宜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镇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达标排放.全面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将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作为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的重点环节,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达标排放. 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规划 龙头作用 ,规范有序、科学高效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为全面提高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水平奠定基础. 问题导向、补齐短板.以城镇污水处理率、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运营管理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集中优势资源,着力整改突出问题. 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坚持在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考核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动态巡查和重点督查,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总体目标 到2018年底,伊犁河流域、额尔齐斯河流域、博斯腾湖流域、额敏河流域等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提高至一级A排放标准. 到2020年底,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乌鲁木齐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其余城市、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各城市、县城采取措施对污泥进行处理处置,到2020年,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

四、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专项规划,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各地应在2018年内编制完成所辖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全面涵盖城市、县城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设施及所辖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同时依据《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五 规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 十三五 规划》《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划、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2018-2020年项目建设计划,将2018年计划建设完成项目和2019-2020年计划建设完成项目分别于2018年3月15日、2018年5月15日前报我厅城市建设处备案.并依据项目建设计划,加强对年度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力争2018年底全部开工,确保2020年底全部完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市水务局负责落实,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督导落实,城乡规划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等处室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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