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7-05-20 |
3、采购人下达的市级迎检任务作为中标供应商中心工作,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完成.
4、中标供应商要认真细致、经常性地对照招投标文件的承诺内容自觉操作执行,发现有程序操作不规范,环卫工人不到位,多次检查得不到大多数老百姓满意;
镇相关部门多次提出整改意见都不到位的,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及时配合做好市级以上部门对镇级考核的相关资料.
五、其他
(一)保洁工具和服装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垃圾车、船、扫帚、畚斗、擦布、保洁荧光服、安全帽、除草剂等).
(二)供应商要正确对待《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有关保险和业务培训.
(三)采购人下达的市级迎检任务作为中标供应商的中心工作,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完成.中标供应商要认真细致、经常性地对照招投标文件,对作出的承诺内容自觉执行.如采购人发现保洁人员少于规定人数5人(含5人)以上,或在保洁过程中群众举报较多,镇相关部门多次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各配置人员名单在合同续签、保洁进场后一周内上报镇环卫站,(河道保洁人员名单还应报镇农办,市场保洁人员名单还应报镇市场管理中心.)以便镇环卫站、镇农办、镇市场管理中心进行督促、检查和联系.
六、奖罚措施
(一)人员及保洁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配备
1、保洁人员少于规定人数,每人每日扣200元.
2、保洁人员未按规定着装的,每人每次扣20元.
3、保洁车辆少于规定数量,每车每日扣50元.
4、如发现未洒水、机扫情况,每次扣300元.
(二)如出现保洁不到位,保洁质量差等情况
1、在环卫站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天内整改到位的不扣款,整改不到位的每处扣100元.
2、在镇级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并发督查单的每处扣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