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7-05-24 |
6、招标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 A投标响应资料原件包 、 B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 C技术标响应文件 、 D价格标响应文件 共4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前缀序号代称).
2、投标人按项目需求结合
第四章评审程序和方法并参照
第八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价格标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必须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
1、投标文件中,除【A】外的,其余均为一份 正本 和两份 副本 .
2、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人全称、 正本 、 副本 字样, 正本 和 副本 若有差异,概以 正本 为准.
3、投标文件中的所有 正本 ,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副本 可为 正本 的复印件.
4、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投标文件中除【A】外,其余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人须将本项目投标文件 【A】【B】【C】【D】 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人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文件中的【A】与【B】【C】的 正本 或 副本 中,均不得含有任何【D】中的报价表(报价单)的内容,否则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内容 A、投标响应资料原件包(一个密封包) 【特别提醒】未携带要求的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齐全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副本)与《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 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的除外)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的原件.
3、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内包含汽车租赁等经营范围原件(须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技术标响应文件内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 B、资格后审材料文件(格式参见
第八章)(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两副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1、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 三证合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或(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