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8-31
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2014-2030年)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目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1 第1条 规划性质

1 第2条 规划范围

1 第3条 规划期限

1 第4条 基础与形势

1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3 第5条 指导思想

3 第6条 基本原则

3 第7条 规划目标

4 第8条 指标体系

4 第9条 环境战略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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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实施环境资源承载力分区调控

11 第10条 确立环境资源承载上线

11 第11条 北部生态屏障区承载力调控

11 第12条 中部城市环境维护区承载力调控

12 第13条 南部生态调节区承载力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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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18 第14条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18 第15条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制制度

18 第16条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分工

19 第17条 生态保护红线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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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严格管控环境空间

23 第18条 划定环境空间管控区

23 第19条 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23 第20条 大气环境空间管控

24 第21条 水环境空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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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系统开展环境治理

30 第22条 大气环境治理总体战略

30 第23条 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30 第24条 重点废气排放行业深度治理

30 第25条 移动源和面源精细化管理

32 第26条 水环境治理总体战略

33 第27条 水体环境属性分类管理

34 第28条 饮用水源环境质量保障

35 第29条 重污染水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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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38 第30条 重大环境风险源

38 第31条 环境风险管控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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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提高环境公共服务

40 第32条 环境公共服务体系

40 第33条 完善环境设施服务

40 第34条 完善环境监管服务

41 第35条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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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完善环境政策

43 第36条 产业环境政策

43 第37条 生态补偿政策

43 第38条 污染强化治理政策

44 第39条 区域协同治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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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规划实施机制

45 第40条 规划衔接与融合机制

45 第41条 规划实施机制

45 第42条 规划监督与评估机制

46 附表1: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清单(2015)

47 附表2: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定任务分工

50 附表3:广州市大气污染高值区周边涉气工业园区及重点管控环节

55 附表4:广州市大气污染存量减排区和增量严控区涉及的工业园区/村/社区统计表

56 附表5: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划定方案

57 附表6:广州市95个产业聚集区与环境管控区重叠关系表

61 附表7:广州市主要河流水环境承载状况

78 附表8:广州市河流清污通道分类表

84 附表9:广州市重大环境风险源表

97 附图1:广州市环境战略分区图

98 附图2: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图

99 附图3: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

100 附图4: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图

101 附图5: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图

102 附图6:广州市水环境控制单元划分图

103 附图7:广州市河道清污通道属性划分表

104 附图8:广州市水环境承载状况图

105 附图9:广州市生态廊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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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1条 规划性质 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绿色生态美丽城市,广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指导广州市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规划定位为环境参与综合决策的基础性规划、环境参与"多规融合"的空间性规划、实施环境系统管理的综合性规划和指导城市环境治理的战略性规划. 第2条 规划范围 广州市全市域,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总面积7434.4km2. 第3条 规划期限 基准年为2014年,近期目标年为202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0年. 第4条 基础与形势 环境基础:珠三角是我国三大城市群中环境质量、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与欧美国家差距最小,有望率先实现与发达国家同等经济水平、同等环境质量的区域.广州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珠三角和广东省的龙头城市,率先垂范、创新治理,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资源能源消耗强度不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空气质量接近达标,珠江干流等水质良好. 环境形势:广州处于工业化中后期,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特别是城镇化率稳步提高,经济和人口总量继续增长,生态空间占用、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增长的压力长期存在.城市建设与生态敏感用地保护矛盾突出,环境资源超载,大气区域性、复合型污染尚未有效缓解,城市水体污染依然较重,饮用安全依赖境外,高风险企业数量多、类型复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第5条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环境优先,以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空间管控筑牢生态环境安全格局,以生态环境承载力引导城市合理布局,不断提高环境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为将广州市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绿色生态美丽城市提供支撑. 第6条 基本原则 环境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对全市生态系统、水和大气环境进行系统评估,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实施分类管理,从源头构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基本格局.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把改善环境质量、防范风险、维护人居环境健康安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强化环境质量改善、环境设施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公共服务水平. 分区分类,精细管理.根据区域生态状况与功能差异,将全市划分为北部生态屏障区、中部城市环境维护区、南部生态调节区,实施差异化的环境战略.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管控区落实到土地利用斑块、大气控制网格和水环境控制单元,实施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 统筹规划、多规融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基础性规划有机融合,相互支撑;

统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保护地管理,最大限度协同增效. 第7条 规划目标 到2020年,形成有序的环境空间管控局面,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保护红线得到严格管护,产业园区布局得到优化,环境超载状况有所缓解,城市水体力争消除黑臭,PM2.5年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其中,到2017年,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立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广佛跨界区域16条河涌基本消除劣Ⅴ类,PM2.5年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 到2030年,全域大气、水环境质量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提升.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持续增加,产业布局与环境保护基本协调,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城市经济与环境良性循环.城市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水生态得到恢复,PM2.5年均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建立起国内领先、覆盖全域城乡的环境公共服务体系. 第8条 指标体系 《规划》确定生态安全格局、环境资源、环境品质和环境公共服务四个方面21项指标,其中12项为底线指标,相关规划目标不得低于底线要求. 表1 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目标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 2014年2017年2020年2030年 指标属性 牵头单位 安全稳定的生态格局

1 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比例(%) - 14.4 14.4 >14.4 底线指标 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2 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面积比例(%) - 33.10 33.10 >33.10 底线指标 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 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面积比例(%) - 22.0 22.0 >22.0 底线指标 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水环境空间管控区面积比例(%) - 29.4 29.4 >29.4 底线指标 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可持续利用的环境资源 可持续利用的环境资源

5 城市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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