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7-05-29 |
十、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十
一、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元,于2018年4月17日上午10:00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慈溪支行 银行帐号:39502001040010663 特别提示: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详细注明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及子包号,未详细注明或注明错误将导致无法认定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
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慈溪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傅先生 联系
电话: 0574-63107654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孙塘南路4号永敬商务楼215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
电话:0574-63898331 传真:0574-63898331 十
三、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 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
电话:0574-87187578;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采购人 系指慈溪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 代理机构 系指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供应商 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 货物 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系统、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协助、安装、调试、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系指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7、 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含供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保险、装卸、税金、安装、测试、调试、验收及后续服务等一切费用.
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 开标一览表 .
六、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元,于2018年4月17日上午10:00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慈溪支行 银行帐号:39502001040010663 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未按以上要求交纳的,作无效标处理. 特别提示: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详细注明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及子包号,未详细注明或注明错误将导致无法认定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