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7-05-29
2013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一)环境质量概况 2013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

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主要河流中下游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

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

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

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二)环境保护与建设 全市人居环境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美丽深圳为目标,深化环境形势分析,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和鹏城水更清行动,全面加快细颗粒物治理,推行主要河流治理 河长制 ,顺利通过省人大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第三方评估,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推进治污保洁工程,推行环境审批制度改革,开展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贯彻 两高 司法解释,建立环境污染犯罪查处移送机制,深港、深莞惠环保合作形成合力,宜居生态建设不断深化,污染减排成效显著,全市主要人居环境指标保持较好水平.

二、环境空气

(一)环境空气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良)的天数共324天,占全年监测有效天数(364天)的89.0%(见图1);

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见图2). 图2 2013年全市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负荷系数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浓度日平均值和臭氧浓度小时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分别为100%、97.8%、98.1%、90.4%、100%和99.6%.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8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9.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6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2毫克/立方米;

臭氧小时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7微克/立方米. 降水pH年平均值为5.01,比上年上升0.07;

酸雨频率为55.6%,比上年下降3.9个百分点. 全市年平均降尘量为3.5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0.2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

(二)措施与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市政府召开以大气环境质量为主题的第二次环境形势分析会;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制定实施比国家要求更严格的《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

制定《深圳市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出台《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和《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

出台《深圳市2013年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 细化大气污染源治理工作.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审批,新建、改建锅炉必须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

对机动车注册登记全面执行国IV以上排放标准;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国IV车用燃油;

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5701辆,我市成为全国在公交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最多的城市;

疏堵结合淘汰黄标车29883辆,提前淘汰黄标车911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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