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7-05-31
黔环审〔2019〕5号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年产15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中试车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伟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年产15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中试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同意《报告书》及其技术评估意见(黔环评估书〔2019〕3号).

一、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2.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自行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向社会公开,并在平台网站上备案.

二、主动接受监督 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纳入省级重点监控企业进行监管,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大龙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2019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贵州省环境监察局,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铜仁市环境保护局,大龙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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