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7-06-01 |
第七章 评价结果的推广宣传 第二十一条 为了树立环保产业信用评价品牌,提升环保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协会在以下方面对信用评价结果给予推广宣传.
(一)推荐给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引导使用信用产品.建议和推荐政府部门坚持和扩大使用信用评价结果;
争取在工商、税务、海关等方面予以优先便利和优惠政策.
(二)将信用评价结果引入协会与金融机构的金融合作体系中,使信用评价结果成为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信赖的环保企业信用评价依据. ??
(三)向国外组织积极推荐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依托协会在行业诚信道德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向与协会保持密切联系的国外行业组织、各国驻穗领馆、国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经济组织、相关企业等重点推介.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行业舆论导向.通过协会年会和工作会议等活动宣传评价,在行业内广泛宣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内容和积极的社会意义,努力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信用文化,促进企业更新观念,树立诚实理念,明确企业信用的重要性. ?? 信用等级企业可向金融机构、政府监管机构展示企业信用品质;
向供应商、客户展示企业信用能力,如:在工程投标、产品销售过程中向客户展示信用等级证书;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自身的信用状况,打造信用品牌.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应公正廉明、实事求是、工作认真;
不得擅自征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及杜撰企业信用信息,不得随意修改企业信用等级,不得披露未经证实或虚假的企业信用信息,不得纵容参评企业提供虚假信息. 第二十三条 信用评价工作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协会应严格依据评价标准和相关程序,独立开展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一致性、完整性;
严格执行自律机制,设立并公布投诉渠道,接受会员和社会公众的质询和监督,认真对待和处理评价过程中的投诉和反馈信息,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 ?? ?第二十四条 参评企业在申请信用评价过程中,不得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对已获得信用等级的,取消其信用等级并予以公告,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因虚假申报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引发纠纷的,由参评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参加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获得信用等级后,须自觉接受协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协会不对企业评价后的经营行为负责. ? ?? ? ?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5年2月10日 ........